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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设未来产业处,超前布局培育未来产业;国家数据局:印发《数字社会2024年工作要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行支付迎新规


▶▏工信部新设未来产业处,超前布局培育未来产业

工信部官网日前更新的信息显示,工信部高新技术司设置了“未来产业处”,这是国家部委首次为未来产业专门设置的业务主管机构,此举意味着未来产业已进入国家产业布局规划。

为未来产业提供常态化政策支持。官方信息显示, 工信部高新技术司的职责包括, 组织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未来产业处是高新技术司设置的六个处室之一,其余处室包括综合处、重大项目协调处、产业创新能力处等。今年1月份,工信部等七部门于印发的《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未来产业定义为“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是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新兴产业”,并重点规划了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六大产业方向。

多措并举科学布局发展未来产业。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国未来研究会理事杜红超认为,工信部成立未来产业处,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机制的常态化支撑,推动未来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对于已经列入七部门未来产业实施意见的细分领域和赛道而言,这是一个清晰的利好信号。

4月23日,《科技日报》撰文指出,应多举措施策,科学布局发展未来产业。政府应重点支持周期长、风险高、难度大、应用场景相对较窄但却是关键的战略性项目,一体化布局开放式创新平台、产业协同创新联合体、产业投资基金和应用场景示范。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和引导形成产业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等市场主导的新型金融产品体系。


▶▏国家数据局:印发《数字社会2024年工作要点》,聚焦5大任务

4月23日,国家数据局印发《数字社会2024年工作要点》,对2024年数字社会重点工作做出部署。根据部署,2024年数字社会将重点聚焦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等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数字中国关键一环。建设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是数字中国“2522”整体框架建设的关键一环,是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的关键一招,也是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央部署,“数字社会精准化普惠化便捷化取得显著成效”,是2025年数字中国建设的目标之一。分析人士认为,国家数据局作为国务院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去年底正式挂牌工作后,这是首度发布数字社会专项领域的工作指引,对数字社会相关领域将释放有效政策牵引功能。

聚焦5大重点任务。按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和“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数字社会建设的重点任务安排,《工作要点》围绕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推进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深化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构筑美好数字生活等5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国家数据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单位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构建智能便捷友好的数字社会空间、提供丰富优质普惠的数字公共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措并举建设数字社会。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此前出版的《“十四五”中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监测研究报告》就数字社会建设提出前瞻性建议:

1)要深化“互联网+社会服务”,推进教育、体育健身、医疗健康、文化服务等领域数字化,提高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服务水平。

2)强化就业、社保、养老、托育、助残等重点民生领域社会服务供需对接,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共享水平。

3)加快弥合“数字鸿沟”,加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供给,加快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运用数字技术为弱势群体生活、就业、学习等增加便利。

4)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形成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行支付迎新规,有何影响?

5月1日即将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监管。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这部行政法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部行政法规将如何落地实施?实施后会产生哪些影响?

不改变支付机构原有业务许可范围。非银行支付,是指不通过银行而通过其他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目前全国共有18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实施细则》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有哪些新规定?据了解,此前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随着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的出现,《管理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而区分这两类业务的关键在于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此次公布的《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分类方法,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和监管需要。

分析认为,《实施细则》充分考虑了新分类方式下的许可框架,不会改变支付机构原有的业务许可范围,预计不会对支付机构的业务连续性和用户体验产生影响。

设置换证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过渡。专家表示,《实施细则》坚持稳字当头,注重监管一致性,确保支付市场平稳过渡。《实施细则》明确了根据新规换发新的支付机构许可证的程序和时间表。换证过渡期设置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各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同时,考虑到部分支付机构许可证到期时间与《实施细则》施行日期较近,这些支付机构的过渡期放宽至12个月。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过渡期给予了支付机构充足的时间去准备。同时,原来这些支付机构的支付牌照有效期是5年,每5年就要申请延期一次,这次新规实施后,支付机构取得的支付牌照是不设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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