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人工智能领域成果转化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人工智能1号创新工程的决策部署,现就人工智能领域成果转化项目进行需求征集。相关要求如下:
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原则上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由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具有独立法人的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的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实施。双方须签订相应的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二、牵头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预计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利润不得低于1000万元。
三、牵头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
四、转化成果须是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或取得特殊行业准入证书。
五、转化成果应已完成研发且进入中试或熟化阶段,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请有关单位、有关企业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12:00前将需求征集表(包括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具有产学研合作的高校院所限推荐3项、国省级重大创新平台限推荐1项,其他单位限推荐1项)
联系人:科技厅成果处陈心雨,028-86712007;李雨静,028-86723913;邮箱:kjtqyc@126.com。
附件:人工智能领域成果转化项目需求征集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4/5/16/d8f17a1258cd4af588e8d69cc6c79c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