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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五届例会议定书》,中塞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六届例会拟于2023年在华召开。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人员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4.中塞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塞尔维亚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塞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帐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3.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帐号,登录后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以组织推荐部门提交时间为准)。 2.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9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1. 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段予莹(政策咨询) 电 话:010-58881370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欧亚处 许大伟(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yfd@cstec.org.cn 2. 塞方联系人: 塞尔维亚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部Svetlana Bogdanovic女士 电话:+381 11 3616-529 电邮:svetlana.bogdanovic@nitra.gov.rs 网站:www.nitra.gov.rs 附件: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线上申报流程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3年6月30日 专业要求:伦理学、法学、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医学等相关专业。 合作导师:邓益志 副研究员 招收计划:1人 二、招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关学科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2020年6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 5.在相关领域或方向具有较丰富的科研经验及较强的科研能力; 6.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在站时间 拟进站时间为2023年10月,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 四、工资和待遇 中心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薪酬按国家有关标准及中心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站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落户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 五、报名要求 凡有意应聘本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下列材料: 1.《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1); 2.两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必须是本人博士生导师)(见附件2); 3.博士论文摘要及两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材料; 4.科研计划书(内容自拟,2000字以内); 5.已毕业的提交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需要提供有关答辩材料扫描件;尚未答辩的请注明预计答辩和毕业时间,并提供博士论文题目和摘要; 6.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六、审核与面试 博士后工作站将及时审核申请人员的材料,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计划8月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俊文 电话:010-62169556 邮箱:boshihou@ncste.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农科四路35号楼西段 邮编:100081 附件:1.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2023年博士后申请表 2.专家推荐信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023年6月5日